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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112年01月17日

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(PET)回收再製,實踐塑膠循環經濟

Reduce,Reuse,Recycle,Redesign,Reengineering,,


食品器具、容器或包裝均應符合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」第 16 條及依第 17 條所定「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」之規定,確認所製造之產品,不得有有毒、易生不良化學作用、足以危害健康或其他經風險評估有危害健康之虞等情形。加上考量循環經濟及提升資源使用效益已為國際趨勢,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參考歐美等國際管理模式,於2022年5月公布「供作食品容器具包裝製造使用之PET再製酯粒原料適宜性申請作業流程」,為確保其經回收之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(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, PET)食品容器產品,以清洗、切碎、熔融、去污等製程,再製為酯粒且通過評估者,可供作製造食品器具容器包裝之原材料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。
遠東新基於永續經營與環境保護理念,於1988年開始寶特瓶回收再製事業,於2010年突破應用領域於食品接觸包材,生產符合食品級包材應用之再生PET酯粒,於2022年12月榮獲台灣衛生福利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可,成為台灣第一家通過「食品容器具包裝之PET再製酯粒原料」的企業,實踐塑膠循環經濟。